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熔断机制

2021-08-17 16:08

  熔斷機制是什麼意思?熔斷機制的作用

  一、熔斷機制是什麼意思啊

  熔斷機制(Circuit Breaker),也叫自動停盤機制,是指當股指波幅達到規定的熔斷點時,交易所為控制風險采取的暫停交易措施。具體來說是對某一合約在達到漲跌停板之前,設置一個熔斷價格,使合約買賣報價在一段時間內隻能在這一價格范圍內交易的機制。

  2015年12月4日,上交所、深交所、中金所正式發佈指數熔斷相關規定,熔斷基準指數為滬深300指數,采用5%和7%兩檔閾值。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,並於2016年1月8日暫停。

  2016年1月8日,經中國證監會批準,上海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實施《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》第四章第五節規定的“指數熔斷”機制,以維護市場平穩運行。

  二、熔斷機制的含義

  “熔斷機制”《Circuit Breaker)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。廣義是指為控制股票、期貨或其他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風險,為其單日價格波動幅度規定區間限制,一旦成交價觸及區間上下限,交易則自動中斷一段時間(“熔即斷”),或就此“躺平”而不得超過上限或下限(“熔而不斷”)。狹義則專指指數期貨的“熔斷”。之所以叫“熔斷”,是因為這一機制的原理和電路保險攤類似,一旦電壓異常,保險絲會自動熔斷以免電器受損。而金融交易中的“熔斷機制”,其作用同樣是避免金融交易產品價格波動過度,給市場一定時間的冷靜期,向投資者警示風險,並為有關方面采取相關的風險控制手段和措施贏得時間和機會。

  三、熔斷機制的表現形式

  國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斷機制一般有兩種形式,即“熔即斷”與“熔而不斷”;前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,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交易暫停,後者是指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,隨後的一段時間內買賣申報在熔斷價格區間內繼續撮合成交。國際上采用的比較多的是“熔即斷”的熔斷機制。

  四、熔斷要求:

  1、啟動熔斷機制後的連續十分鐘內,合約申報價格不得超過熔斷價格,繼續撮合成交。十分鐘後,取消熔斷價格限制,10%的漲跌停板生效。

  2、當出現熔斷價格的申報時,進入檢查期。檢查期為一分鐘,在檢查期內不允許申報價格超過熔斷價格,對超過熔斷價格的申報給出提示。

  3、如果熔斷檢查期未完成就進入瞭非交易狀態,則熔斷檢查期自動結束,當再次進入可交易狀態時,重新開始計算熔斷檢查期。

  4、熔斷機制啟動後不到10分鐘,市場就進入瞭非交易狀態,則重新開始交易後,取消熔斷價格限制,10%的漲跌停板生效。..

  5、每日收市前30分鐘內,不啟動熔斷機制,但如果有已經啟動的熔斷期,則繼續執行至熔斷期結束。

  6、每個交易日隻啟動一次熔斷機制,最後交易日不設熔斷機制。

  備註:當某期貨合約以熔斷價格或漲跌停板價格申報時,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。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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